一個人的宿命指前世的命運,佛家認為今生的命運是由前世行為的善惡決定的。宿命本意星宿運行各有命令,地球在宇宙中的綜合運動,以天體為坐標,歸類民情,驗其禍福。
引證解釋:
1、佛教認為世人過去之世皆有生命,輾轉輪回,故稱宿命。
①《四十二章經》十三:“沙門問佛,以何因緣,得知宿命,會其至道?”
②唐·白居易《自解》詩:“我亦定中觀宿命,多生債負是歌詩。”
③宋李昌齡《樂善錄》卷下:“潁川一異僧,能知人宿命。時歐陽永叔領郡事,見一女妓,口氣常作青蓮花香,心頗異之,舉以問僧。僧曰:‘此妓前生為尼。’”
2.指佛家宿命之說,猶言生來注定的命運。
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尤悔》:“阮思曠奉大法,敬信甚至。大兒年未弱冠,忽被篤疾。兒既是偏所愛重,為之祈請三寶,晝夜不懈。謂至誠有感者,必當蒙祐。而兒遂不濟。於是結恨釋氏,宿命都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