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助孕生子合不合法?未婚也將實現助孕生子。需強調的是該項法案目前正處在討論階段,還需經過草案修訂、遞交申請、國會審議、內閣敲定等四個階段。衛生部預計在2個月之內完成草案修訂及提交申請工作。
泰國第一方輔助生育政策解讀
目前泰國《保護以輔助生殖技術生產嬰兒法案》已經使用很長時間,該法案也在不斷修訂中。而眾所周知,2015年末次法律規定,在泰國尋求第一方的輔助生殖的夫婦必須至少一方為泰國籍,且在泰國合法登記結婚。
第一方助孕還需由專業醫生出具該女方不能受孕的醫療證明并提交泰國衛生部審批,同時孕媽與尋求第一方的夫婦需為親屬關系且無償提供第一方助孕服務。通過以上規定禁止外國人在泰國進行第一方的輔助生殖的同時,法律還禁止將冷凍母細胞子、精子及胚胎等生殖細胞轉移出入境。
這些規定讓原本想來泰國進行各項醫療服務及技術的外籍人士不得不放棄泰國并轉診他國,這讓泰國損失許多相關方面的經濟收入。
最新議案內容
泰國衛生服務促進廳醫學博士塔雷斯表明:目前,世界衛生組織已將不孕不育列為可以醫治的疾病名單中。加之泰國的出生率逐年降低的趨勢,以及外國人對泰國試管醫療服務需求量不斷增多,該項法案的修正將有利于生殖技術輔助帶動泰國生育率,還能夠讓疫情后的泰國生殖醫療市場與旅游業市場共同發展,加大創收,改善國民經濟的同時,也能讓更多外籍人士解決生育障礙。
因為很多外籍人士所在國不允許進行第一方的輔助生殖或試管嬰兒技術,存在需求的外籍人士不得不在沒有保障的地下試管進行黑色第一方的輔助生殖交易,所以泰國如何將需求引導合法化并保護所人有權益很重要。
泰國衛生服務促進廳認為一旦修正法案通過,將是一個三方獲利的良性循環方案,值得推廣。除此外,泰國衛生服務促進廳還表示將尊重未婚群體的生育權益,正在考慮如何讓TA們通過合法途徑獲得孩子,以此緩解泰國低出生率問題。
衛生服務促進廳接下來將與國家生殖健康委員會一同對上述問題作出提議,通過使用醫學技術來改善生育問題的價值性、方式和目標群體,使之更符合目前泰國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