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公安部管制刀具認定標準是怎樣的(公安機關管制刀具認定標準2020)

shiyingbao

公安部對管制刀具認定標準如下:1、匕首:帶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單刃、雙刃或多刃尖刀;2、三棱刮刀:具有三個刀刃的機械加工用刀具;3、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跳刀):刀身展開或彈出后,可被刀柄內的彈簧或卡鎖固定自鎖的折疊刀具;4、其他相類似的單刃、雙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長度超過15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和多刃刀具;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長度超過220毫米

公安部對管制刀具認定標準如下:
1、匕首:帶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單刃、雙刃或多刃尖刀;
2、三棱刮刀:具有三個刀刃的機械加工用刀具;
3、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跳刀):刀身展開或彈出后,可被刀柄內的彈簧或卡鎖固定自鎖的折疊刀具;
4、其他相類似的單刃、雙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長度超過15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和多刃刀具;
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長度超過22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和多刃刀具。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版權聲明:本文內容由互聯網用戶貢獻,該文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不擁有所有權,不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如發現有侵權/違規的內容, 聯系本站將立刻清除。